子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来源:子洲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玉朝 李侗侗     发布时间:2022-03-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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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和纪委同志,我现在发自内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认真反思总结,重振工作信心。”近期,子洲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与苗家坪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审理谈话中发现,发现其有思想包袱、心情沉重,工作人员在与当事人确认违纪事实同时,耐心解读开始思想教育,帮助其真正认清事实、勇于面对。

“案件审理是政治工作,在开展审理谈话时,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子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小虎表示,子洲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审理职责定位,紧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格程序、证据、定性、执行等审核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严格手续程序的审核监督。对移送审理案件,从线索处置到移送审理各个办理环节和流程全面进行审核,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重点审核案件初核、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办案措施、涉案款物查扣、违纪事实见面等案件调查程序和手续,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严格事实证据的审核监督。对案件处理依据的违纪事实及证据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鉴别,重点审核证据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与本案是否具有关联性,对审理中发现案件证据不充分时,及时退回案件承办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严格定性量纪的审核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脱开事实情节随意“升格加重”或“降格减轻”,从违纪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客观行为、行为后果等方面综合认定其违纪性质,根据其违纪事实、违纪情节以及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等各方面情况,审慎提出审理意见。

严格处分执行的的审核监督。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围绕工资绩效、评优树模等方面,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戒。

目前,全县共审结各类案件29件,作出处分35人。其中,党纪政务重处分4人、党纪政务轻处分31人,未收到一起申诉复核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