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子洲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采取四项举措,切实把中省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举办一次办案安全专题培训。该县纪委把11月份定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月,并通过印发文件传单、手机报、委局领导下乡宣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近期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办案安全专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安全意识。
开展一次办案设备自查活动。严格执行《关于委局机关办案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对机关微型摄像头、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一律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做到“专人审批、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近期,由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办案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活动,切实堵塞管理使用漏洞。启用新建成的标准谈话室,今后调查谈话和审理谈话一律在谈话室集中进行。
重申一批办案制度。实行“分管案件副书记、分管案件常委、案件检查组”三级包案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管案件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案件调查组组长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坚守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不跑风漏气、不道听途说,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活动。近期,该县纪委将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机关和乡镇纪委办案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律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因整改不到位造成办案安全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