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纪委开展涉刑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 子洲县纪委      作者:王建洲 王玉朝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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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安排部署,子洲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落实党政纪处分专项检查活动。此次专项检查从2014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分为自查上报、集中检查、落实处分等三个阶段进行。

如实自查上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内被定罪判刑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情况,如实填写上报《被定罪处刑或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自查登记汇总表》,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查。

开展集中检查。在集中检查阶段,县纪委将组成三个检查组,利用三周时间,深入公、检、法、司法和县区各派出所查阅案卷、生效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全面摸清已被定罪判刑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却未及时作出党政纪处理的基本情况。

严格落实处分。对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相关规定,及时落实党政纪处分,组织、人社、财政、编办要根据县纪委处分情况,及时核销工资待遇以及编制手续,并将落实情况反馈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