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人事调整,日前,子洲县纪委对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部分纪委委员进行调整任用。本次调整乡镇(办事处)纪委委员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严格履行选举程序。乡镇(办事处)纪委委员产生的每一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乡镇(办事处)党委召开集体会议酝酿并提出纪委委员候选人人选,经过全体党员代表大会票决最终产生。
严格落实请示批复制度。乡镇(办事处)党委以正式文件将纪委委员选举情况上报县纪委。县纪委干部室负责将各乡镇上报的请示文件汇总并提交纪委常委会进行审议,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信访室和案件审理室列席常委会议,对纪委委员个人遵守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以县纪委正式文件进行批复。
规范纪委委员人员设置。乡镇纪委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办事处纪委委员原则上不超3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1--3名。各乡镇(办事处)必须确定一名专职纪委委员负责农村信访问题受理、信息宣传报送等纪委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