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召开2015年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座谈会

来源: 子洲县纪委      作者:王玉朝     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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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子洲县纪委召开2015年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座谈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宣读了《子洲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做了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鑫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

王鑫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截止目前,共开展联合执纪执法活动7次,审计部门共向县纪委移送审计报告35份,县纪委商请审计部门协作调查3次;县检察院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7件,县纪委移送检察机关违纪案件线索4件共10人;县法院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9件;县公安局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1件。在看到成绩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反腐败工作在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王鑫强调:近期,中央纪委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市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意见》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大家一定要站在“讲纪律、守规矩”的高度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前将学习贯彻《意见》情况报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王鑫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反腐败工作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扎扎实实推动“三个一”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召开一个专题会议。参会各单位要迅速召开本单位、本系统落实《意见》精神专题会议,健全完善本单位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构,确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线索移送和日常沟通工作,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二要落实一个文件精神。要认真落实《子洲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协作移送制度和线索零报告等三项制度。对执行制度不力、该报告的不告别、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销毁篡改证据、隐瞒事实、泄露办案机密的,既要追究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责任,同时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三要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要紧盯“小官巨腐”等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吃拿卡要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要案件,在全县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