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纪委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子洲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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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遏制“四风”蔓延势头,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抓压力传导,“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拉清单、建机制,继续推行分类硬考核,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逐级签字背书。中省市纪委全会召开以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在县委中心组、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干部会“三个层面”上进行学习传达,并于3月20日召开了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体会议。会上,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与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通过逐级“签字背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压力传输到了村组社区、基层站所和下属事业单位。二是细化责任分解。4月初,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印发了《委局机关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乡镇(办事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和《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清单》,分别将纪委监督责任分解细化为7大类31小项责任内容,乡镇(办事处)“两个责任”分解细化为5大类48小项责任内容,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细化为25小项责任内容,并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以县领乡、以乡带村的“三级联动”责任格局。三是强化约谈考核。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4月6日开始,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分别约谈了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并分3个批次,对59名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警示性约谈。6月上旬,县委和县纪委分别印发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从考核内容、计分方式、结果运用等5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供了制度支撑。

抓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主动前移监督关口,高频次监督检查,“零容忍”问责惩处,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一是突出执纪重点。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传统节假日节点,重点针对利用培训中心和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滥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借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以及规避组织监督、对抗组织审查等“四风”问题,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活动26次,成立监督检查组45个,抽调人员135人(次)。二是高频次监督检查。五一、端午期间,联合交管部门,采取调取公安视频监控的方式,对出入高速公路卡口的所有公务用车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排查;5月11日、25日,联合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打麻将等问题,进行突击检查2次;5月上旬,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倒查发票、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公款吃请、滥发津贴问题补贴专项检查,共检查部门、单位39个;5月19日起,通过摄相取证等方式,对城区13家规模较大的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2次;6月下旬,分别由4名委局领导带队,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党委落实换届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前半年累计核查党员干部执行婚丧嫁娶审报备案情况13次。三是从严惩处问责。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违规公款吃请问题3起,处分4人;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6起,处分6人;滥发津贴补贴问题13起,处分13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7起,批评教育2人、警示提醒1人、诫勉谈话4人。四是及时通报曝光。6月下旬,县纪委、监察局对县体育办原主任景绍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实名实姓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了越靠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有效发挥了查案治本的警示震慑效果。

抓纪律审查,惩腐肃贪力度不减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典型问题。一是强化线索管理。按照“一个口子进”的办信模式,对群众来信来访、直通车下乡接访、12388热线举报、上级转办、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全部由信访室集中受理,逐一登记、统一编号,并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规范分流处置。同时,对委局机关近三年来受理和媒体网络曝光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集中排查出的6件问题线索,及时呈送委局主要领导批办,并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了备案。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农经部门(单位)横向协同办案机制。今年1—6月份,县法院向县纪委移送党员干部生效判决书4份;县检察院向县纪委移送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件;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县纪委收到县审计局移送审计报告43份,从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12件,正在调查核实8件,已查结4件,党政纪处分5人。三是强化惩处问责。对网络舆情反映、媒体跟踪报道的焦点热点案件,实行直查快处;对人情干扰大、查办案件阻力大、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办理;对执纪尺度畸轻畸重、存在利益冲突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次),初核78件、了结17件、立案审查63件、审结57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措施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14人,诫勉谈话24人;对轻微违纪问题,给予党纪轻处分55人、政纪处分3人;对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党纪重处分5人、政纪处分1人;对涉嫌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今年1—6月份,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1件,已查结16件,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6人、严重警告处分10人、开除党籍处分3人)。四是强化通报曝光。5月上旬,县纪委、监察局对瓜园则湾办事麻地沟村党支部书记薛树军、村主任董树章贪污农资综合补贴款案,马蹄沟镇楼砭村党支部书记李长元吃拿卡要案等4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制度落实,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在巩固提升反腐倡廉“十四项”制度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十项重点制度”,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巩固提升反腐倡廉重点制度。截至6月底,全县269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全部健全了监委会组织机构,累计监督各类村级事项1359件,否决不合理开支20多万元,化解矛盾纠纷40多件,并对监委会主任工资待遇实行绩效考核;村级便民服务室覆盖率达70%以上,县乡村三级便民机构累计办结便民服务事项6800多件; 18个乡镇(办事处)累计发放《村务公开报》41期、1.2万多份;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有效落实,27名村“三委”班子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向乡镇(办事处)纪委报告了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二是规范推行村干部述廉评议制度。在评议制度中引入了群众评价机制,由包片领导、驻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各村群众代表(每村3—5名)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并将测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截至目前,已有4个乡镇(办事处)纪委召开了述廉评议会议。三是扎实推进“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对“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超范围支出、白条报帐等财务管理漏洞。对部分涉及资源开发、资金流量较大的村民小组,将按照“组财组用镇村监管”的原则,统一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进行单独核算。四是深入推行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结合“撤村并支”工作,将群众反映强烈和离任村干部列为重点审计对象,督促农经机构对19名村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4件,立案审查3件,党政纪处分5人。

抓教育预防,廉政文化氛围浓厚

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善向上、立根固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有效发挥“一网一报、两基地”的正面教育引导作用,对县纪检监察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增设了法规制度、案件聚焦、廉政要闻3个子栏目,前半年共刊登各类宣传信息280多条,日平均点击率达350多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传统节假日期间,向全县11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廉政手机报》9期,起到了警示在前、教育在前的良好效果;命名了邱家坪红色廉政文化和李孝河办事处孝文化2个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各类参观人员69批次、3400多人。二是严格执行“三廉制度。截至目前,共组织廉政法规考试5场(次),115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参加了考试,4名干部因考试不及格被暂缓任用,并进行了补考;对446名党员干部作了廉政鉴定;对46名新任正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三是构建“家庭助廉”新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指示精神,6月下旬,县纪委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召开了“学革命家风、建廉洁家庭”座谈会。65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家属集体观看了《井冈儿女口述史料:红色家风》党性教育纪律片,交流了对良好家风的认识和体会,并现场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四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共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送反腐倡廉宣传信息稿件82条,采用61条。其中,秦风网10条、榆林日报4条、市纪检监察网46条、市级刊物1条;编发机关内部信息5期。

抓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为要求,认真践行“两个表率”,用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抓学习。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例会制度,由机关办公室分月制定干部学习计划,将党章党规、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列为学习重点。每次由1名委局班子成员或室主任进行辅导,并安排3—4名干部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目前已进行集体学习19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二是抓规范。实行查办案件“四级负责制”,即,调查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先在科室内部进行集中讨论,经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再分别呈报分管常委和副书记审批,最后提请常委会集体研究审定,有效解决了量纪畸轻畸重、执纪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审议案件程序,承办室组对已查结的案件,在填写《会议提案单》后进入“四级”审核程序,并由机关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审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目前已印发7期。三是抓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委局机关各室(纪检组)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乡镇(办事处)纪委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责任考核范畴,有效破解了有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办事处)纪委“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同时,在系统内建立了推动工作落实的“四级约谈督办”新机制,由纪委书记对副书记分管工作进行定期约谈督办;副书记对各常委、副局长主管工作以及各科室主任进行经常性约谈督办;各常委、副局长对包联乡镇(办事处)负责人、机关各科室主任进行有针对性约谈督办;科室主任对科室工作人员和乡镇(办事处)纪委工作进行具体约谈督办。四是抓教育。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体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县纪委主要领导为机关全干部讲了专题党课。5月5日,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重温入党志愿、正确对待个人留转”主题依次作了对照检查,并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5月27日,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党史,争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专题讨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7个科室负责人做了专题发言。五是抓改革。撤销原4个派驻纪工委(监察室),将人员和编制收回机关统一管理,重新设立党群行政、农林水牧、科教文卫、工交财贸4个纪检组,并分别加挂第三至第六室纪检监察室牌子,办案科室由5个增加到9个,监督执纪一线人员力量达到了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