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

来源: 子洲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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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理论文章指出当前“四风”问题的10种新形式、新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收到总书记重要批示后,子洲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行动起来,采取了七项有力措施,深入推动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子洲县纪委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当作全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遵循。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采取集中学习、支部研讨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变种、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为形成“头雁效应”,子洲县纪委狠抓领导示范。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深入学习、查摆问题、改进作风,带头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在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要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带好头、作榜样,并时时处处以党章为镜,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自觉,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实际行动树立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的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子洲县纪委要求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约谈提醒,促使党员干部在“红脸出汗”的同时,能够自觉规范行使手中权力,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党组织尽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特别是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子洲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对本系统、本部门近年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确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秉承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针对自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一批管根本、谋长远的相关制度规定,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用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推动作风建设根本好转。

五是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子洲县纪委将抓住年末岁初这一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县两办督查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一批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利用机关食堂转嫁吃请费用,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突击花钱,乱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以及重表态疏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对所有查实的典型问题,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靠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

六是深化助力脱贫攻坚。由子洲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配合,在春节前,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扶贫领域“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各环节不精准的问题;严肃查处在贫困人口退出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级扶贫帮扶干部作风漂浮、履行帮扶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滥用职权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克扣扶贫专项资金的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将一律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的责任。

七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子洲县纪委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央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前行动、提前谋划,组织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省市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和近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真正把心思用在抓落实上,不断深化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