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三单一报”纪实工作制度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 子洲县纪委      作者:苏强 李亚雄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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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推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单一报”纪实工作制度,坚持按季度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派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办单”,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根据督办内容,按月列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于每季度定期向县纪委报告清单落实情况。县纪委要求对履行“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情况全程纪实留痕,对完成“按季派单”任务不力的通报问责,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精准定责,按季派单,确保责任覆盖不留死角

细化清单明责。年初,县纪委协助县委分类制定县、乡、村三级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主体责任分解一览表》,逐项明确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并将44项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到24个牵头部门、54个协助配合单位,同时督促县委直接管理的82个党委(党组)和195个科级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

按季派单督责。为确保主体责任有人抓、能落实,县纪委以“三张清单”为抓手,建立“按季派单”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共向全县104个党委(党组)派发全面从严治党“督办单”312份。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根据“按季派单”督办内容,按月拉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累计落实督办事项4400余件,并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格局。

从严考核问责。今年2月份,县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新任务,重新修订完善了“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问责办法》,并制定出台《干部违规违纪计分管理办法》。对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三类”的6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对今年前半年“两个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围绕38类问责情形,共查处党内问责案件8起,问责党组织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人;对105名受到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党政纪处分等9种处理情形的党员干部实行记分管理,以严格的问责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定期报告,按期通报,确保责任传导不挂空档

严格督查检查。今年以来,县纪委先后成立12个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分3轮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64个县直部门和22个垂管单位 “按季派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和跟踪督查,起到了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纠正问题偏差的目的。

强化问题通报。截至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4期,对10个未能按期报送清单完成情况报告、13个完成“按季派单”任务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县纪委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十八条措施》等8项规章制度,为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针对少数存在有责不认领和完成“按季派单”任务不力的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并适时对其进行“回访”检查,确保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全程纪实,动态管理,确保责任落实不走过场

健全纪实机制。为确保“按季派单”不流于形式,所督办事项能够真正落在实处,县委、县纪委分别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级清单纪实管理机制的通知》和《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县277个科级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按月列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纪实管理,做到了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

明确纪实方式。针对“双纪实”工作要求,县纪委统一印制了《履责纪实手册》,要求纪实对象按照时间顺序,以摘要的形式详实记录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采取的措施,以及落实结果等要素,并定期收集印证资料,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履责纪实全程留痕,全员覆盖。

严明纪实纪律。纪实工作制度作为干部年度考评和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时、不规范记录的,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以及不按规定要求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的,视情节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