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子洲县纪委监委为严格贯彻中省和市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保障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专门重申了机构改革“五项严明、二十个严禁”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顺畅。
五项严明、二十个严禁,即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做选择;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严禁在公众场合或利用网络媒体发表、散布、传播与中省市县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严明组织纪律。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严禁欺骗组织,档案造假,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严禁要挟组织,违反政策提无理要求;严禁突击调整干部岗位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严禁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职责或相互推诿扯皮。严明编制纪律。严禁私自增设和虚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编制数据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漏报、瞒报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相互宴请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严明保密纪律。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单位档案材料。
该县纪委监委在重申改革纪律要求的同时,会同县委组织部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为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