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提高审理水平 把好案件查办最后一关

来源: 子洲县纪委监委      作者:杜星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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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坚持学在前面、积极实践,推动纪法培训经常化、案件审理工作依纪依法开展,确保审理工作切实起到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为案件查办把好最后一关。

培训先行一步。为尽快掌握运用新出台的国家监察法,该县纪委先后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系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新出台的《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审理室干部人人登台辅导当“专家”,推动形成了浓厚学习交流氛围。目前,选派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轮训120人次、全县共举办纪法衔接培训班1期、专题讲座5次、利用“三会一课”开展纪法交流活动4次。

实体程序并审。审理部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全面落实案件审理“24字方针”总要求,对审查调查组移送的案卷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四必看”。一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二看案卷材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正确;三看审查调查程序有无瑕疵,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规;四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法律法规引用是否正确。对于定性不准确、证据不足或者案件材料短缺的案卷,坚决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要求其补充调查。目前,经审理后,退回重新补证13件,改变审查调查组原处理意见3件。

规范工作流程。出台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审查调查措施文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和配套程序类文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审批审核程序,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内部纪法贯通。同时,案件审理部门积极与法院、检察院职能科室互学加大沟通协调,确保移送司法程序顺畅高效。对执纪审查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严格对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依纪依法审理审核,保障纪律审查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