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警示提醒函让脱贫攻坚更加精准有力

来源: 子洲县纪委监委      作者:杜星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你镇彭家河村软件资料存在以下问题:(1)有关中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2)村干部马东帮扶的贫困户马小梅2019年第二季度收入未核算……上述问题,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请督促以上行政村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这是由子洲县纪委监委向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包联乡镇县级领导、包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式三份印发的脱贫攻坚警示提醒函。

从8月份开始,该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成立四个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蹲点、地毯式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以纪委监委警示提醒函的方式向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告知,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警示提醒函让被督导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症结所在,并根据反馈所列问题和建议,有的放矢进行整改,确保制定措施结合实际、得力有效。

警示提醒函目的在督促解决问题,是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践行,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使其成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推手。

警示提醒函是“我督促、你整改”的“君子协定”,督导组会不定期对已警示提醒过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进度、检视成效,对整改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态度散漫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予以组织或纪律处理,坚决防止督导结果“一函了之”,保证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从八月份开始至今,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已累计向各乡镇、部门印发警示提醒函18批176份,反馈问题275件次,印发通报7期,对21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或纪律处理,督导实现了全县乡镇一级全覆盖、在册贫困村全覆盖,有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