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国有资产资金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从2022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为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组织,统筹推进。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的资产清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资产清查及专项整治相关事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同时,组织国有资产清查业务培训,通过政策学习、理论讲解、现场操作、疑难解答等方法进一步统一口径、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核查、总结整改三个工作步骤,开展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固定资产、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重点整治资产损溢金额较大、权属不清、资金挂账、对外投资及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跟踪监督,推动见效。工作小组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监督,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紧盯资产清查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目标任务,督促按时完成清查任务。对实地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防国有资产清查“走过场”,推动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同向发力,构建监督、整改、治理闭环机制。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