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出台《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来源: 吴堡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7-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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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吴堡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吴堡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求各镇必须在换届前15日结束对所辖行政村的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4大类14种,重点审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及基建工程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开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审计结果须报镇纪委备案,作为对村干部考核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县、镇两级政府将审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镇纪委可根据审计结果对有违纪行为的追究被审计村干部的责任。

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县农业局、县农经站和各镇党委负责实施,县审计局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各镇由镇纪委、财政所、农经站等成员组成的审计组,负责对各村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