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五项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吴堡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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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针对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党员思想懈怠、村务不公开、上访现象多等问题,从五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一村一报式”《村务公开报》。在县纪委的统一指导下,各镇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具体实施,并出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中的主导服务作用。在辛家沟镇贾家山村试点的基础上,创新了“一村一报”式的村务公开报,进一步规范了公开阵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间。每个村每期村务公开报内容由指定专人(报账员)具体负责收集,并由村支书、村主任、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签字后报镇纪委,镇纪委收集齐本镇各个村的内容,进行一一审核,然后报县纪委。目前全县6个镇、221个行政村《村务公开报》工作稳步良好运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搭建了新的平台,进一步督促村“三委”按章办事,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

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十项规定。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各镇结合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十条规定》。规定分别对村级招待费支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报账时限、财务审批程序、财务交接、财务公开、帐务保管等做出具体说明。此项规定的出台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证了村务公开报的有效持续运行。对农村“三资”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下,出台了符合本县实际的《吴堡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县农业局、县农经站和各镇党委负责实施,县审计局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各镇组成由镇纪委、财政所、农经人员等成员的审计组,负责对各村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县、镇两级政府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规定各镇必须在换届前15日结束对所辖行政村的离任审计,切实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深化村级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工作。吴堡县在总结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基层站所负责人向乡镇党委、纪委述职述廉,村两委会负责人向村民大会述职述廉。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229名村两委会负责人向所在乡镇纪委、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述廉。2名村干部在述廉中评议结果差,并有群众反映财务管理混乱,经核实,乡镇纪委向党委建议,对2名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今年全县六个镇已有39名农村干部向镇纪委进行了述职述廉。

强化村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对全县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分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能力、民主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今年“七一”表彰大会上,县委书记王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近期又准备组织一次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讲党课培训村干部的形式对村干部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再教育。同时,各镇也有效利用村两委述职述廉大会,对所辖各村委会成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切实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乡镇、村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