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四风”问题,最大限度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吴堡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对政风行风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高效处置、纠建并举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是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暗访突查、通报曝光、问责查处、督促整改等形式,建立常态化机制。对节假日公车封存、送节礼、滥发津补贴、党员领导干部入股办企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4起;对窗口单位“衙门”作风及公职人员上班到时岗情况及上班期间上网看电影、玩游戏、聊天、参与赌博等不良习气进行了有效治理;对违反工作的5名领导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3个单位和43名同志在全县通报批评;对135名因病因事请假的人员下发了通知函并督促到岗上班;对参与赌博、打架的6名工作人员给予了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给予了警示训诫。使干部纪律松懈、自由散漫、擅自脱岗、顶岗、工作敷衍塞责等一系列工作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在全县各单位(部门)设立政风行风意见(举报)箱,公布政风行风举报电话(6521602),分别在吴堡县政府网站和吴堡县纪检监察网创办“吴堡县政风行风之窗”和“纠风热线”专栏,充分发挥网络监督面广、影响力大、群众参与形式灵活的特点,将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政务运行或办事的程序、标准,服务承诺事项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今年全县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中9个被评为“一般”单位的部门“一把手”分别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和“整改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