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为切入点,结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归类投放、分类处置,不断提高履职效能。
根据案件线索的可靠性、成案的可能性、来源的真实性,对所有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统一分析,分类评估,集中管理。对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线索,先统一归口信访室接收、登记,然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坚持集体研究排查线索,县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分管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领导参加的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并作出处置决定。将网络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12388专线举报、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上级交办、转办件,依据举报内容和被举报人的身份,按农村和党政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方便管理。分类后的处置方式分为初步核实类、拟立案类、暂存类、谈话函询类、了结类五类。在此基础上,对反映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采取“引导分流”方式,加强对信访人的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群众直接向职能部门反映;对匿名并无联系方式的信访件,转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与此同时,县纪委强化督察督办。对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防案件线索流失,并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实行查办案件“红黄”预警监督机制,强化查办案件内部监督,缩短办案周期,注重初核外围调查,克服阻力、排除干扰,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查快审快结。(吴堡县纪委 张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