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八加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吴堡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4-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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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吴堡县纪检监察工作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力度,突出加强八项重点工作,开展六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为官不为”等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重点做好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察,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中央颁布一系列党内法规及省市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及县委全委会的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保证党内监督、有效。

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形成监督检查新常态,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交叉互查、暗访突查等方式着力提升检查效果。抓住节点、抓细抓小;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方面的制度建设。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办结时限、公开权力项目、强化流程的控制,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在政府部门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全面推行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落实好村民监委会制度、“三资”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报制度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案件查办,遏制腐败蔓延势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有力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小官贪腐”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在土地转让、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的问题;二是镇、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截留、强农惠农、救济优抚资金问题;三是村组干部在集体土地承包、出租转让过程中以权谋私、集体资源流失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涉及各种审批、办证、行政执法领域的“吃、拿、卡、要”、拖延推诿等懒政、怠政的行为;五是涉及到上学就医、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六是在村“三委”换届中利用家族势力拉票贿选、作风简单粗暴、欺压群众等问题。

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协助县委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定责、明责,把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落到实处。二是抓责任的追究和问责。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加强“两个为主”的落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完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程序,按要求上报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二是落实市纪委关于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县纪委常委、副局长任免办理工作程序。实行县委组织部向市纪委组织部书面沟通、联合考察、上会研究、征求意见和任免备案机制。

加强综合督查督办,推动全县重要工作真正落实。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并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落实中的“瓶颈”问题。在督查中要敢于说真话、报实情、动真格,做到真督实查,力戒形式主义。准确把握领导的思想意图,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客观、准确编写《督查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专项督查延伸到决策督查,从而推动整个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督查通报》的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力、督查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批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做到真督实督。

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履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严、实、细,努力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坚决查处纪检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