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8月份起吴堡县纪委监委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以往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基础上,结合当前干部作风问题现状,通过建立健全五项作风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机制优化保证干部作风工作力度不减、频率不降、标准不松,为以后开展此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畅通受理机制。在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的基础上,依托门户网站搭建12388检举举报平台,在县纪委监委网站设置检举举报窗口,各镇(街道)公布举报电话,县纪委办公一楼建立了标准的来访接待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等,确保接访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专项检查机制。县干部作风整治领导小组保持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三必查”,即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问题暴露较多的重点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隐形变异问题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并坚持多措并举,做到日常检查和节点督查联动机制,举报核查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
查办督办机制。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事项和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信访受理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核查。对涉及重要或敏感问题以及较复杂的问题线索,县干部作风整治领导小组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核查。对于交办督办件,做到按规定时限完成核查。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查办督办“链条”。
作风评价机制。通过对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民主生活会、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实施量化考核,并在问卷调查、百姓问政、满意度测评等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评议,对各部门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作风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问责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市县作风建设要求的,按规定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作风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