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将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以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见效,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纪法屏障”。
县纪委监委明确“监督检查+问题督办+问责问效”全链条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3次,督促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县住建部门联合县天然气公司深入社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余次。为全县62户居民安装智能燃气表具62件,免费为居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共计1000件。
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燃气经营企业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推动出台《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燃气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纪检监察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排查,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并推动县天然气公司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排查并纠治燃气安全问题,共排查居民用户9580户,商业用户436户,燃气调压箱532个。累计发现安全隐患61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燃气用户立行立改,并由天然气公司对整改情况实地验收,保证安全无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