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在全县上下形成移旧俗、除陋习、尚科学、倡新风的良好风尚,近日,由清涧县委宣传部主办的移风易俗暨《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在秀延广场举行。
活动由副县长慕为淼主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徐飞,县政协副主席韩波兰及宣传系统所有党员干部和6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韩波兰宣读了《移风易俗倡议书》,徐飞解读了《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曹晨指出,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他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移风易俗带头人,带领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歪风邪气,崇尚节俭、喜事俭办、厚养薄葬,注重家风。要不断促进文明习惯、文明风俗的形成,凝聚起共建文明清涧、共倡文明风尚的合力,让富有正能量的时代新风吹遍清涧大地,迎来风清气正的新时代清涧文明新环境。
活动中,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清涧道情和说书进行义演,倡导移风易俗。志愿者团队也用爱心义诊、义剪以及发放倡议书等方式,为现场群众进行政策宣讲。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以此在枣乡大地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