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店则沟镇纪委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进行知识测试,镇、村两级干部共52人参加。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要不断强化学习,将《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融会贯通,坚持以严明的纪律作风和法治思维强化监督、防治腐败,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镇党委书记刘慧宁如是说。
该镇纪委委员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此次《条例》学习,受益匪浅,有助于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增强自身的履职本领,立足岗位职责,努力展现新风貌、实现新作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