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蕊一行到清涧县纪委监委就案件质量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和处分决定执行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首先抽查了县纪委监委2021年10件自办案件,按照案件审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现场阅卷审核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导组强调,清涧县纪委监委要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好“立案关”“证据关”“量纪关”,力促案件质量提升。随后,邀请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人员和县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到县纪委监委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汇报了十九大以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同时反馈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督导组对县纪委监委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如何提高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加强县监委同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和法院审判部门的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最后,督导组来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清涧县2021年受处分公职人员的组织人事档案、年度考核、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处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导组指出,清涧县纪委监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处分决定规范执行的监督力度,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打白条”“搞变通”现象。(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