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以后来反映问题一定要按照《条例》里的条条框框来。”“同志,那你给我讲讲现在的信访政策,我有问题反映,不知道符不符合政策要求......”这是清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里发生的一幕。
《条例》印发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结合省、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开展的“学习提升年”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线上+线下”“集体学习+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深刻把握《条例》基本内涵,自觉将《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能力和本领。同时,对来访人员也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耐心解读《条例》,教育和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有序信访,着力构建畅通、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
“《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作为纪委监委信访工作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呼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化解信访矛盾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