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实行县乡联合办案机制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吴欢宁     发布时间:2014-0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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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乡镇办案难、难办案、办不成有影响的大案等问题,给每乡镇分派了2—4名联合办案人员,明确查办案件任务,实行县乡联合办案机制。县纪委各常委亲自挂帅,协调指导、包抓办案工作,帮助基层纪检组织和办案人员提高查处和突破案件的综合能力、掌握办案策略、提高案件质量,形成了联合办案的强大合力,全面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该县还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办案工作通报机制和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乡镇查办案件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每半年进行通报批评和表扬,将办案的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乡镇纪委所办案件涉案金额、查办质量和社会效益,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查而不实、案件质量不达优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责任,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以查办案件的实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