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审理工作突出“五字方针”

来源: 清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0-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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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实行“五字”方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注重“审”。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严格遵守“二十四字”方针基本要求,作出恰当处理,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二是注重“析”。对易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和办案人员共同分析违纪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撰写案例分析,供领导参考。三是注重“励”。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个别受处分后不能正确对待错误的同志,利用审理谈话和回访教育等机会,进行鼓励和劝慰,提出有效的建议。四是注重“警”。对违纪人员的处分,不仅仅是对违纪者本人的惩治和教育,更重要的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因此,更加注重“案情通报”、“宣布处分决定”等关键,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五是注重“建”。通过办理案件,对一些单位和部门出现规律性的违纪特点,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向单位及领导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促进发案单位建章立制,积极整改,源头治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