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涧县公安局针对民警违规违纪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违纪违规六个“零容忍”战略引入公安队伍管理,有力的推进了队伍正规化管理。截至目前,失职渎职处理4人,违反工作纪律处理2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理1人,违反廉洁纪律处理1人,警示训诫3人。
一是纠改问题“零容忍”。法制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办理的案卷进行考评打分,大到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应用等方面,小到案卷装订不规范、法律文书语句不严谨、出现错别字等细微问题,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于每一项不合格及时整改,扣除相应分值,并将分值记入执法档案,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范畴,加强对执法主体的监督和约束。
二是执法活动“零容忍”。实行所有案件网上流转、审批、考评,依托警务督察系统对执法过程全方位监督,对执法中出现的差错不迁就、不姑息,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查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不让任何一个执法环节失控漏管。
三是警务透明“零容忍”。深化警务公开,对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积极、主动、及时告知社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出台前实行社会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下;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制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对刻意“雪藏”群众知情权的单位,限期整改,对群众进行回访,说明原因,增强执法公信力。
四是服务群众态度“零容忍”。在全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安装电子评价器,对于满意度排名连续两周居第一的,悬挂流动红旗;连续两周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要向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五是民警工作效率“零容忍”。每月统计汇总各单位处警时间和群众投诉数量,特别是对基层“窗口”单位在服务承诺的期限内未办结、责任缺失的或发生投诉的进行诫勉谈话。
六是民警工作作风“零容忍”。通过电话调查和实地走访抽查的形式,对民警工作作风进行调查,对有群众投诉者,以通报的形式向各部门领导和局领导反馈,警示训诫,促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