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这些重要论述,在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的同时,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谈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中共清涧县委书记杨怀智如是说。
2014年,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总体要求,清涧县着力在“夯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问责”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清涧县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抓手,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行“书记为书记定责”、“书记向书记述职”、“书记抽查书记”、“书记点评书记”、“书记考核书记”五项机制,落实了书记抓、抓书记和抓具体、具体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具体做到“八亲自、八带头”。“八亲自”,即亲自部署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亲自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批阅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亲力亲为下基层调研,亲自讲廉政党课,亲自主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八带头”,即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问题,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亲属及身边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整改,带头担当深化改革重任,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积极向中省市基准看齐。
2014年,县委常委会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听取汇报;各常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召开56次落实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汇报69次,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廉政课28次;对新任职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廉政谈话47人次,进一步促进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明确任务,认真履责,切实种好“责任田”
一是明确目标抓分工。县委研究制定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加强廉政文化宣传等任务落实到每位常委、县级领导和各个责任单位;并与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和县直44个部门签订了改版升级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每位领导干部明白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负什么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责任网络和"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任务抓"牵头"。工作任务能否落到实处,牵头单位是关键。去年,清涧县规范调整了县纪委10个内设机构,成立4个纪工委,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派驻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增加编制28个,并提拔交流纪检干部3名,切实加强了纪检队伍建设。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工作落实,在县委工作会、纪委全委会、集体约谈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上多次安排部署、落实任务,夯实了县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牵头单位的具体责任和各常委的分管责任。严格实行牵头单位责任分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施任务分工情况及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季度向县委书面报告。并组织了述职报告会,做到"逐月有工作反映、逐季有工作分析、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报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向县委述职述廉2次,84名基层组织负责人向乡镇党委、纪委进行了述职述廉。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接访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9件。
三是督促检查抓考核。根据责任制规定要求,及时制定《清涧县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全力做到"六查",即: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机构是否健全、党委(党组)是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二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三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及深化改革工作情况;四查推进“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情况;五查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是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六查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和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切实推动了各项工作。县委常委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5个整改问题整改31个,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39个,健全制度152项,各常委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9方面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其中的教育“四制”改革、镇村综合改革、部门合力推动项目建设、整合闲置资源4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便民服务实行星级管理,党务政务村务实行阳光作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较好执行。重点加强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班子评价和对班子成员奖惩、升降、培训的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强化问责,严格查纠,切实保持“零容忍”
2014年,清涧县积极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效办法,深入推进思廉厚德、整章建制、惩贪治腐、纠风护民、正风肃纪、治庸问责“六项反腐倡廉工程”,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吃空饷”、个人通讯工具捆绑办公电话、违章建筑、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民生资金兑现、干部离任审计等10个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在实施责任追究中,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搞"下不为例",不搞"集体负责",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对涉及到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共清理超标公务用车8辆,腾退分割出超标办公用房2164平方米,对12个乡镇498个村、1479名村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全县立案查处107件,结案107件,党政纪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责任追究12人,警示训诫10人。
中共清涧县委书记杨怀智表示,“今后我们要继续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责任,推进反腐倡廉,服务科学发展’为遵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为清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为建设绿色清涧、人文清涧、法治清涧、幸福清涧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