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五项铁纪”打响新年反腐战斗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高宏     发布时间:2015-03-12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年初,清涧县纪委监察局召开纪中国共产党清涧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纪委书记李进斌作了重要讲话。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县纪委出台“五项铁纪”使全委干部认清了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立场方向、责任机制、职责定位、动力源泉、形势挑战等重要问题,理清了2015年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落实“两个为主”规定,坚持实行办案协作区和县乡联合办案制度。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职能,细化案件移送、通报、配合制度,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了各成员单位集中握拳发力,形成反腐败“一盘棋”的整体作战工作格局,为突破大案要案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王岐山同志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考核是问责的重要基础。按照县委要求,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考核和问责,要对“两个责任”实行单独考核、分类评比,排名通报。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班子成员违纪且影响极坏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肃考核问责,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三转”。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不得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逐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确保继续向主责主业聚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责、追谁责”的原则,依据责任追究办法,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等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是强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治理“节日病”,每个节点都公布“禁令”,划定“红线”,就会所歪风整治、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节假日公车管理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禁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持续形成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严查快处的有力震慑。

五是全力构建富有清涧特色的“2+3+5”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纪检监察干部为带头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等理念,县纪委监察局打造了2+3+5反腐倡廉惩防体系。“2”即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涧县2015年将对“两个责任”实行单独考核、分类评比,排名通报。“3”即:转职能,聚焦主业主责;转方式,狠抓执纪问责;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5”即五廉工程:严字当头、管处用力,实施纪律束廉工程;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实施教育倡廉工程;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实施制度保廉工程;抓早抓小、严查严处,实施查案促廉工程;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实施纠风助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