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涧县纪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 “三转”工作要求,制定“三部曲”全面行使“监督、执纪、问责”主责,聚焦中心任务,攥紧拳头,突出主业,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聚焦聚焦再聚焦。要进一步健全乡镇、部门纪检组(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继续清理县纪委参与的与自身职能无关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不得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有兼职的,必须辞去另一职务,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同时,要在市纪委、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确保继续向主责主业聚焦。
执纪问责再监督。要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坚持统揽不包揽,坚持从过程监督转向不定期检查、不定期监督、不直接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转变,立足“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逐步解决从“不敢”到“不能”,最终达到“不想”的效果。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司法、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责、追谁责”的原则,依据责任追究办法,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坚决问责相关人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履职尽责再担当。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看清大势、胸怀大局、善谋大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严于立规矩划底线,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等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问责的要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