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44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都被要求自行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申报内容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据悉,《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是今年以来,清涧县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已经在清涧县全面顺利推行。
为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清涧县要求申报对象所在的单位党组织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同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群众提出的有关申报对象财产申报不实、财产收入来源不明、合法财产收入与消费水平严重不符的举报和投诉,由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调查,对调查情况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不愿意申报和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提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