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五定”原则细化分解监督责任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惠永刚 王皓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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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任务高效完成,近日,清涧县纪委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各科室、各纪工委,通过定责任、定标准、定人员、定进度、定奖惩,切实把责任的“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

定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任务分解一览表》共分从严依规治党,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纪律审查,“零容忍”惩治腐败;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成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推动组织建设和制度创新5大类,23项具体内容,每项具体内容均根据具体科室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任务分解不留死角。

定标准,对每项具体内容都设定目标要求,做到有安排、有过程、有结果、有记录,有完整的软件资料。

定人员,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承办科室,指定具体责任人,形成由常委包抓、科室主任直接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完整责任链条,切实把责任的“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

定进度,明确了每项具体工作的完成时限,把“路线图”式管理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定奖惩,针对可能出现个别科室、纪工委和责任人任务完成不到位,导致责任落实难、问责难的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任务分解一览表》中明确规定,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领导,要向县纪委常委会做情况说明;对未完成任务的内设科室和纪工委,由县纪委书记对科室主任或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科室奖励和室主任、纪工委书记的个人评优资格;对未完成任务的具体责任人要求其在纪委会上做检查,并取消个人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