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节”来临之际,清涧县纪委根据省、市纪委有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工作部署,坚持落实廉政要求,营造崇廉氛围先行,强化监督检查,实名通报曝光并重,发信号、早安排、出重拳、用狠劲,严防“四风”反弹,营造“廉节”氛围。
一是重申“十个严禁”,落实廉政要求。以通知和廉政手机报的形式,要求提醒各部门、单位在“双节”期间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食品等节札;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崇廉氛围。在双节来临之际,清涧县纪委在县城人群聚集较多的原清涧中学操场建起了长约80米的廉政警示教育长廊。有针对性地挑选了近年来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0余宗廉政反腐反面典型案例,内容涉及违反“八项规定”要求,贪污受贿、挪用侵吞公款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尊廉、崇廉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近日,县纪委派出4个明察暗访组,对“双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同时开通了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查处机制,对各种“节日病”进行直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
四是通报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认真贯彻市纪委《关于公开实名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对该县近期发生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在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网站实名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了警示教育和执纪震慑效果,形成落实中央八项定精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