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春节”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白齐     发布时间:2016-0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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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清涧县纪委印发《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文明过节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狠刹“四风”问题作出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严明纪律架设“高压线”。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坚决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监督检查织密“防护网”。制定了《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文明过节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春节前夕,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了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随机抽查、蹲点取证等方式,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重点督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问题,紧盯节庆期间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开展纪律检查;为防止一些单位在节后出现“四风”回潮现象,县纪委还将在春节后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内容再进行明察暗访,在节前、节中检查的基础上,节后杀个“回马枪”。

强化责任追究用好“利器”。强调要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问责力度。要求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组织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