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为切实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工作,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通过“四个到位”有效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取得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县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61件,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136件,公、检、法、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3件。
台账到位,归口管理。县纪委信访室对收到的线索和其他机关移交的线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登记报领导签批后,将转交相关科室处理的线索,及时把拟办单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建立了“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登记台帐”、 “检察院移送线索登记台帐”、 “法院移送案件登记台帐”、 “审计机关移送线索登记台帐”、 “其他职能部门移送线索登记台帐”及“科级干部线索登记台帐”,按照线索来源、领导批示、反映人、被反映人(单位)、信访编号、案件摘要、信访室收件日期、承办室收件日期、要求上报时间、处置方式、处置时间、核查人、处理情况、上报情况等内容进行规范登记。
处置到位,完善流程。围绕完善审批手续、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的要求,按照“四种形态”和“五类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坚持按分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比较笼统或多为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一般性问题线索,作谈话函询处置,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促其整改纠正,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违纪违法,小错酿成大错。规范线索管理处置方式,属于县纪委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案管室集中统一管理,并按规定方式和程序办理;反映科级干部或重大、复杂的问题线索,在报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管理,不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阅处,促进线索的及时处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逐一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对清理出问题线索处置的情况汇报,主管领导每月召开各室分析会,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分析研判,并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确定办理意见。
跟踪到位,加强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办理要求、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建立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通报制度,每月适时向各室收集《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立案决定书》和《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建立台账逐件登记,随时掌握案件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全程跟踪,及时督办;每月末对各室未按期限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未按期限办结又未经领导批准延期的,下发“红“黄”督办通知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处置到位,快查快结。在重视问题线索成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的综合运用。立足抓早抓小,对反映问题笼统或者查清了只能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避免小错酿成大错,避免线索长期积压。坚持做到“短、平、快”,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截止目前,清涧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08件,初核203件,谈话函询5件,初核了结79件,立案130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其中违反八项规定案件40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19件,追究“主体责任”2件,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措施案件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