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积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通过“四个进一步”,不断提升纪律审查水平,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稳步进行。
执纪理念进一步转变。坚决摒弃以往“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利;紧盯掌握这些小微权利审批权的人;紧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立案机关具体负责,委局办案科室业务指导,派出纪工委共同参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全程监督的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明确了各包乡镇干部的职责,条块结合,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促进案件的办理。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措施34人,共对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4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线索渠道进一步拓宽。为进一步扩大监督执纪视野和问题线索收集范围,该县在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促进发挥纪检机关、公检法机关及其他执法部门各自优势,畅通线索移交渠道,实现力量整合、手段互通信息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形成了“纵向指导、横向配合、系统联动、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线索管理进一步规范。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由案件管理人员对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帐实行集中管理,每月核实线索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按照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六类违纪行为的规定,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管理机制,对各类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有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等现象。
线索处置进一步强化。对于掌握到的问题线索,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建立了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案管室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问题线索排查,跟踪线索处置的进度和办理结果。办案人员通过外围核查和摆事实、说纪律、讲政策等方式,进行快速突破;对涉嫌犯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请审理提前介入,尽快做出处分决定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1-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3件次,立案112件,结案108件,给予党纪处分122人,给予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