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四注重”提升基层案件质效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刘博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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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纪委整合基层办案力量,着力破解基层纪委办案难、难办案等问题,提升基层纪委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审核12件镇(办)纪委办理案件,因证据材料不足或不规范退回6件次,纠正处分条例引用不准确4起。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针对基层纪委办案质效低的问题,实行“上派下挂”制度,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优化办案人员知识结构;坚持每周一课,就《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和案件查办中线索证据筛选、性质认定等业务知识进行常态化学习,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注重规范办案程序。针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审理室对审核基层案卷时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基层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对基层纪委移送审理的案件,采用三级审核的办法:先由各镇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送达包抓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案件,最后送达县纪委审理室审理,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无差错。

注重强化办案协作深化“乡案县审”和“纪检监察室包乡镇”等制度,增强案件查办整体合力。将全县9个镇和5个便民服务中心划分为6个区域,形成县纪委常委负责、纪检监察室包抓、科室干部包案的办案协作机制,强化了对基层纪委案件的指导、协助、督办,有效解决基层纪委

注重深化案件考评。实行案件查办质效“月考评”制度,突出目标责任管理,提高案件查办在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将案件查办质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瞒案不查“和稀泥”、压案不办“讲和谐”的实行责任追究,并运用“三项机制”,形成能者上,庸、懒者下的用人导向,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