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脸出汗既是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也是推进“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的根本体现。今年,清涧县纪委紧密结合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三次“红脸出汗”,让党内监督、党内关怀触及每一名党员干部。
让“红脸出汗”践行在监督执纪之初。坚持在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出台了《清涧县关于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把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监督之中,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截止8月份,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措施178人次,实现“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
让“红脸出汗”发生在纪律审查之前。针对纪律审查中被调查人党规党纪意识淡薄,配合调查取证不够主动等问题,清涧县纪委规定在纪律审查前对被调查人开展党性教育,教育提醒内容突出《党章》《准则》《条例》以及八项规定、精准扶贫、侵害群众利益等党纪条规和中心工作,由调查组结合案情实际,选取相应的关键词,对被调查人开展案前教育,通过让被调查人红脸出汗,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积极配合纪律审查,确保案件调查顺利开展。
让“红脸出汗”贯穿于组织生活之中。清涧县纪委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从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做起。紧盯组织生活会这个关键环节不放松,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各纪委常委带头克服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剖析问题不见人见事、提出批评不痛不痒的“老好人”现象,提升“红脸出汗”的“疗效”。县纪委书记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普通党员干部不想、不敢、不会“红脸出汗”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和自我解剖能力,以品质化的党内组织生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强化党内监督提供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