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24个部门单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细不实被通报批评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王皓 贺小健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近日,清涧县纪委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细不实的26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日前,清涧县纪委派出6个督查组,对全县各镇(办)、县直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高度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有研究部署、有清单台账、有资料作证、有创新举措,能够把主体责任抓在日常,注重长效。但是仍有个别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不细不实、虚以应付的情况,主要表现在领导注视不够,工作部署不力;责任清单不细,具体内容不实;压力传导不足,《记实手册》填写不认真等方面。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必须担当之责扛稳抓牢。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主动担当主体责任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清单和台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旗帜鲜明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常态化,对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跟踪问效”的措施,确保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