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清涧县纪委认真落实执纪审查安全相关规定,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执纪审查“零事故”。
认真学习,办案安全认识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办案人员讨论交流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把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列为日常学习教育内容,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依纪依规、安全文明”贯穿执纪审查始终。
完善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到位。按照执纪审查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规定和“谁领导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县纪委先后制定了《清涧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等制度,并要求办案组围绕被审查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尽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有效避免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调查方案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安全检查,重点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清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全程监管,办案安全监督到位。县纪委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功能完善、实施齐全、安全可靠的标准化办案场所,将被审查人员从被调入审查期间,始终使用案件谈话室,不得在谈话室以为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谈话,做到从被审查人员进入谈话场所到离开谈话场所,严格实行安全制度;针对“走读式”谈话频率高、分布广、控制难等特点,严格“走读式”谈话审批程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严格履行“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标准做出统一要求,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办理“两规”人员案件时,办案小组设立安全员,对谈话对象进行监督的同时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一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将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