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执纪审查时限的规定,采取得力措施,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加快查结一大批案件,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效率。截止目前,清涧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444件,初核424件,谈话函询21件,初核了结267件,立案182件,党政纪处分221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6人,党员干部7人。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规范流程,严格督办186件。为进一步优化线索管理和案件督办模式,县纪委创新方式,通过制订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和线索处置流程图,制作案件延期申报表、督办通知单、问题线索督办电子台账等方式,使督办工作更快、更准、更实。截止目前,共登记重要问题线索192件,分办190件,督办186件。
重点领域,精准督办209件。县纪委综合分析督办台账,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对涉及精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敏感案件,依据案情的轻重缓急列出日程表逐项推进,及时分办,且由分管案件副书记牵头,案管室负责实时督办,个案处理时限不超1个月。 对上级交(转)办、督办的案件,抢前抓早,坚决依纪及时处理到位,反馈时限坚决不超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于纪检机关移送给司法机关的案件,以发函的形式,商请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对此类案件进行清理。同时,坚持“挺纪在前”的精神,对一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共督办扶贫领域60件,侵害群众利益111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35件,移送司法3件。
压实责任,“红黄”督办10余件。对照《工作规则》的要求,由分管副书记牵头,成立案件督办组,实行预警管理跟踪问效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出具《问题线索移交函》,由各纪律审查科室加强督促指导、统一进行处置;对初步核实存在轻微违规的问题线索,由相关调查部门进行及时处置、督办;对即将到核实期限的问题线索,下发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承办部门按期办结;超期未结的问题线索,下发红色《督办通知书》,并要求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该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已下发“红黄”通知书10余份,有力推动问题线索办理快速化、长效化。
上下联动,分流督办86件。针对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该县纪委机关干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加大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指导、督办力度。完善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每一件线索在分流后,由对口纪检监察室进行跟踪督办,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更有效地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截止目前,各科室跟踪督办86件,处分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