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有序、创新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巡视巡察“探照灯”作用、初核工作“侦察兵”作用,保持对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拍蝇” 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总数128件,立案60件,党政纪处分61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6人,重处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115人次。
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信访举报是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是做好日常监督的重要基础,县纪委监委根据《清涧县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理办法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的接受、登记、交办和处置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为打破被动受理问题线索的局限,县纪委监委优化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举报、微信公众号平台举报“五位一体”举报渠道,不断完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结合监察全覆盖,拓渠道、补短板、同末端,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机构检举举报平台,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充分发挥好“千里眼”“顺风耳”作用。
发挥巡视巡察“探照灯”作用。巡视巡察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的有效抓手,根据县委安排全县已进行两轮巡察,对19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政治体检,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巡视巡察,对各单位、部门问题线索仔细甄别、归总分类、建立台账,一条一条集体研判,实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强化巡视工作与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农村拆迁补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精准扶贫资金落实方面的违纪行为和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各类“村霸”的查处力度。通过优势互补使巡视工作从“有监督”到“监督准”“监督深”。
发挥初核工作“侦察兵”作用。初核工作是开展执纪审查必需的环节,是执纪审查重要的取证形式,也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纪法教育的有效途径。县纪委监委目前已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05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件、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30件,充分发挥侦察兵作用。通过初核工作对全县党员干部形成“以案为镜、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向群众释放了“拍蝇”绝不手软的强烈信号。以初核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触动、行为上有改变。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层层传导至“末梢神经”,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