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王皓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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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清涧县纪委监委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省委巡视机构全体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

会议联系冯新柱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十八大以来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为内容,以身边事身边人为镜鉴,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锤炼意志和品格,筑牢“不想腐”的防线。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讲政治、勤学习、严作风、强监督,打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落脚点放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斗争中充当“保护伞”、影响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动则辄咎,不枉私情、不谋私利,以铁的纪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了专题警示教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