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纪委监委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畅通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一是县纪委监委协调政法部门,综合运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网址,鼓励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单独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题线索受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及时核查督办,严格按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交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办。三是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已结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对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截至六月底,县纪委监委本委共排查问题线索583件,跟踪、督办市问政办共交办答复问题170余件。
二、实施协同办案,强化纪法衔接。县纪委监委与政法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同步逐案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截至目前,收到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5件。建立由党风室和案管室统筹协调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直查快办、领导督办、限时办结。
三、深化日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正确把握政策。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四是紧盯时间节点,严抓换届监督,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关,防止“村霸”进入村“两委”班子。结合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蝇贪”的整治力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释放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四、用好问责利器,压实主体责任。压实镇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和相关人员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察委不断强化对本系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结合“四项措施”,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主动作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执纪,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