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三责联动”扎实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来源: 清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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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在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中,狠抓党委担责、纪委督责、部门履责三个环节,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党委主动担责,以上率下传导压力

县委及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就“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提出推进我县“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举措。印发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警示教育和具体整改措施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严格对标文件,按要求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压实以案促改工作中各部门、各领导的责任,保证了工作全方面无缝隙开展,责任全方面无缝隙覆盖,使各个工作环节、各个工作阶段有效衔接,压茬推进。

纪委严格督责,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县纪委启动了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以“五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提升“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对“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特别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民主生活会思想不重视,召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问题查找不准确,剖析不深刻,整改任务不落实,以及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彻底、图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部门积极履责,积极整改确保效果

全县各部门采取单位集中学习、干部自学等方式,紧密结合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打牢“以案促改”思想基础。全体党员干部总结学习心得,主动检视自身、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巩固提升学习效果。对“以案促改”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改。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县纪委述责的主要内容,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