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三个转变”促“转化”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吴欢宁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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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问题线索218件,立案122人,党纪政务处分172人,其中科级干部30人,同比去年增长76%,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这是清涧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自今年2月份清涧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和合署办公优势,统筹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坚持做到“三个转变”,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保持了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致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岗相适”转职能。采取新设、重组等方式,对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进行整合,设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各4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50%,按照 “人岗相适、纪法搭配、促进衔接、深度融合”的原则,将1名转隶人员任命为县监委委员,结合转隶干部的性格特点、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 将4名转隶人员全部安排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业务部门,转隶人员与老纪检干部共处一室,合理搭配,有效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实现了人员、思想、情感和工作的深度融合。

“纪法衔接”转方式。出台了《清涧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试行办法》《清涧县纪委监委机关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清涧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清涧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文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运行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受理、调查、处置,将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问题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结合起来,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处置;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等不同情形,严格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置;对涉嫌职务犯罪,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锻造铁军”转作风。从加强业务学习入手,以纪法衔接为主线,坚持“每周一学、全员领学、上挂下派”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实战能力。将每周一定为集体学习日,制定详细学习内容,全员轮流授课,取长补短、各抒己见,促进纪委监委干部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征订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及《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等工具书,选派领导班子成员和室部负责人分批次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培训50余人次,先后派出5名业务骨干到市纪委跟班学习,多形式、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纪监督、依法监察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