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惩防并举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75人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李钰     发布时间:2018-11-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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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截止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75人。

加强教育,早打“预防针”。抓住关键“节点”,通过县纪委网站、清涧纪检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载体,将党纪条规、廉政信息及时发送、公布,时刻提醒党员干部“正衣冠、照镜子”。通过开展“追本溯源、学懂弄通十九大‘关键词’暨纪法融合”学习活动、法纪条规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全方位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定期在县纪委网站、清涧纪检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检洁自身,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抓早抓小,落实“第一、第二种形态”。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监督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四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对存在“小问题”、“微违规”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约谈提醒、通报诫勉等措施,做到教育提醒无处不在,劝诫警示及时有效,早“体检”、早“挂号”、早“诊断”、早“治疗”。截止目前,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违纪人员554人,占比96.3%。

守住底线,用准“第三、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保护伞”以及其他不收敛不收手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17人,占比2.9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占比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