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让“化整为零、偷梁换柱”的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无处遁形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贺爻 刘国辉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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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清涧县某镇供电所所长宋某先后7次违规组织本单位职工公款聚餐,共计消费3732元,其中烟酒费用1950元。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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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这是《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的原则要求。然而个别地方、单位却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吃喝风、烟酒味揽进公务接待的“筐”。这不仅造成了公共资金的流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严格规范公款使用和支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纪律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市纪委部署要求,清涧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督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2016年以来全县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七类问题:不执行一事一结、一单一报,接待无公函、无菜单清单,不缴纳伙食费,分批记账、集中结算;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午餐提供酒水;大额消费拆分发票报销和混用会计科目核销费用;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中核销公款吃喝费用;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其他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问题。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县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成立八个督察组采取专项督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综合运用巡察、预算决算、经济责任审计、核查票据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公务接待费用监督检查力度,尤其对所有乡镇督查检查“全覆盖”,重点对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清涧县规范乡镇机关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凡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厘清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面对公务接待违规问题,清涧县纪委监委会同多部门以钉钉子精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单位的方式,随机调查机关单位灶务、财务发票、商场、酒店、农家乐等问题易发频发的地方,严防“内部食堂搞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改头换面违规报销”等新花样。

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多批次、滚动式督查,坚决打击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易容术”等问题新动向,释放出无论到哪里都没有“绝对安全地带”的强烈信号。

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公务接待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是反“四风”问题的重要“杀手锏”。截至目前,清涧县纪委监委运用官网、官微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曝光违反“四风”案件3批、16起、18人,进一步扩大警示震慑效应。2017年以来,全县共有30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县纪委问责。

今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以“零容忍”态度把狠刹“四风”的压力层层传导至“末梢神经”,使最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得到转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一个干部清廉、百姓满意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清涧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3人、村级干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