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颁布实施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及时将《规则》纳入“每周一学”,以学促知,以学促用,确保《规则》成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根本遵循。
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规则》的重大意义,结合《党章》《监察法》进行系统深入学习,不仅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更要对照工作职责、对照自身要求,深学细研、读懂悟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监督执纪依规依纪依法。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方式、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
《规则》颁布以来,清涧县纪委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线索处置环节,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在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把好审理关,切实把《规则》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同时,制定完善了廉政监督卡,请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实施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规则》实施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共立案5件,结案1件,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