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监委紧盯学考节点严禁、严查“升学宴、谢师宴”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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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升学宴”“谢师宴”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相关规定,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管控。坚决做到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职工)违规操办或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礼金、礼品和消费卡等;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化整为零、只收礼不宴请”等形式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变相收钱敛财;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消费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和个人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严禁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等;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以外的人员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和消费卡等;严禁教职工以“谢师宴”为名,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积极倡导以发短信、打电话、写贺卡等文明、健康的方式表达感恩和贺意。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邮)箱,鼓励群众对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现象进行监督检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违规所收礼金和礼品的,一律责令退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袒护、护短。今年1至6月,清涧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