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政务处分时,要深刻把握监察全覆盖的立法意图,不仅要把所有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对象中,还要把监察对象的所有违法行为全部纳入惩戒范围内,织密惩戒职务违法的处分网……”
6月29日,清涧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也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个突出特点是着眼于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整合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切实准确掌握好监察这把“戒尺”。同时,要加大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坚持道德操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实践,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细细体会,做到学以致用,充分发挥法律的有效震慑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的纪法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打通纪法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要规范政务处分运用,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为契机,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